Wednesday, October 3, 2012

工作日誌-AP第二個項目-(後補)

第二個項目是我自己帶隊的,不過時間久了,很多事情也忘記了。這個項目是一個IPO,已經做了一年,這次是去做第二年審計,明年去做第三年,然後就可以準備上市的申報了。

第二個項目本來的安排也是很扭曲的。

項目來源:合夥人B自有業務(我直接聽命與合夥人A,所以這次算是借調的)

公司結構:母公司一個為總部和銷售 子公司一個(全資)為生產和部分直接銷售

參與人員:經理A(國企工作經驗十年,沒有多少審計經驗)助理B(會計培訓機構教師,無審計經驗),助理C(在其他會計師事務所做過一年審計),助理E(留英碩士,無審計經驗),助理E(註冊會計師考試通過,無經驗),助理F(合夥人B的助理,兩年審計經驗),我(具體不說了,總之做過審計也做過會計的)。

最初的安排是合夥人A帶全部人馬進場,一周後全體離場,留下我一個人準備出報告,一周後回來一兩個人幫我出報告。(合夥人A沒說誰做帶隊,大概是想讓經理A帶隊,這個是我剛剛領教過的。)
我接到這個安排後立刻提出問題,最後誰負責收攤出報告,誰負責收攤子出報告誰來做帶隊,也就是誰帶隊誰必須負起責任來。合夥人A立刻指出,讓我帶隊。然後就是確保部分組員,我提出至少給我留兩個人,其他人可以趕快走。這也是之前跟我的帶隊學的,寧可人少也要盡量保證項目組的穩定。跟合夥人要求的結果是,ABC會很快離場,DE留下幫我,F本來就是合夥人B的,肯定要留在組裡。

於是立刻找合夥人B要去年審計的資料,看過之後大體有個了解,但是發現做的非常不細緻,特別是成本的認定很草率(這也是後來我頭疼的問題之一)。於是把DEF都找來談一下如何用Excel序時賬和餘額表直接做底稿,如何找憑證(我是反國產審計軟件的,至少在完善不出Bug前,我不想用任何國產審計(垃圾)軟件來做審計//不過見過PWC的審計系統,似乎不錯,如果有機會想試一下)。

接著就是進場,進場後我發了三四次火兒,主要是A有自己的思路和習慣,但是這些思路我無法認可,B則是有一點經驗所以總習慣性依照自己的經驗來做,認為我所說的不對。當然後來跟C發火也是C習慣於自己的經驗,有問題也不來問我。當然,現在想想這樣發火也是不對的,畢竟人家也有人家的想法,但是從另外一個角度上來考慮,審計項目時間本來就不足,協助人員對帶隊的信任是必須的,有問題可以開會談,但是執行工作的時候還是應當多問帶隊的要求而且對命令無條件服從。(當然,我現在的組員們我都會解釋為什麼要這麼做而不是那麼做,即使我不在命令當時立刻解釋,也會在事後解釋,同時也養成了組員們對我的信任,即使沒有當時解釋她們也會立刻執行。——這一點我非常欣賞)我現在跟別人做項目也是不自己做主,大事項均以帶隊的要求為準,甚至先執行,不討論(畢竟很多對於審計業務的觀點並不是幾分鐘就可以達到一致的,不討論的好處是可以迅速推進項目,具體方向可以由帶隊與簽字注師溝通確定)。
三天后ABC離場,D回深圳(因為他跟我越好週末有事要回深圳,我要求他在深圳協助項目),結果D徑直不管我跟別的帶隊去做項目了……他的解釋是沒有經驗,沒別的帶隊他還在項目上結果被調走了,當然也不排除是我太兇了。
這樣項目上只剩下我和EF,E雖然沒什麼經驗但是畢竟好學,F的經驗較為豐富卻是小公司年審級別的但也幸而好學,所以三個人來收尾。
收尾過程中之前沒解決的主要問題逐一浮現出來。
1、 收入無法確認
2、 成本尚未复算完成
3、 固定資產折舊測算完全沒法用
4、 往來無法認證
於是一個一個處理。
先說為什麼收入是困難點,。
普通的私企為了節稅不會為了收入而多開發票,只有虛減收入的沒有虛增收入的,國企的發貨一般有完善的內部控制和記錄,同時企業做年審(只要不是年檢用)也不願把淨資產做得太少,所以一般情況下以發票和相關發貨單認收入就可以了。
(重要的分割線)
但是IPO的收入沒那麼簡單,如果上市的預期很好,企業有足夠的動機"買收入"(也就是虛開發票多計收入,以繳納的稅款換賬面的利潤),同時為了上市而做收入也可以安排交易——也就是安排看起來不像關聯方的企業作為客戶。這時虛構的收入用平時的手段是無法確認的。(發函也不行,因為對方(形式的非關聯方實質的關聯方)肯定會回函)

收入最後的處理手段是要物流單據,但是到現在也只能認一部分。也就是說企業如果真的把貨物發出去了,我們也就認可了,一般企業是做不到虛構發貨(發一堆非貨物過去以虛構發出企業真實的存貨)的。

成本,成本最後完整复算了,拉了一個蠻複雜的Excel把成本全部重新算了一遍。

固定資產折舊,這個是之前的同事沒做過製造型企業。
1、 製造型企業的固定資產是應當依照使用用途分辨的。不同用途的固定資產折舊的記賬對方科目不同,例如直接用於生產的入生產成本,用於保障生產的入製造費用,管理用的入管理費用,即便是入生產成本的固定資產折舊也要根據工序不同分別計入不同存貨的生產成本。
2、 固定資產折舊低於稅法最低時限應當依照稅法口徑再次進行計算,兩次計算的差異為遞延所得稅資產。同時這種情況下做當期所得稅費用的時候的應納稅所得額也是要根據稅法口徑折舊計算而非企業會計口徑的。

最後就是往來了,最後花了些時間去發函,雖然也沒有完全控制風險,但是如果有回函,勉強可以認可。

接下來發現的問題是企業的子公司所得稅率由25%改變為15%,這樣改變的上年由於無法合理推斷以後年度所得稅率,依然按照25%計提遞延所得稅資產,但是改變當年的遞延所得稅資產以15%計提。同時合併口徑下的未實現利潤也應該依照15%的稅率計算而非25%稅率。這一件事情讓我明白過來,之前的遞延所得稅資產的簡便算法(直接以壞賬乘以稅率那種)是不行的,事項一多,特別是涉及合併時腦子絕對轉不過來,必須依照教科書方式才是最安全的,也就是拉出來一個會計的資產負債表再拉出一個稅法的資產負債表,相減後乘以稅率。

最後說一句,從這個項目後我的項目組主力成員就是E和F,再也沒有更換過,每個項目至少要帶一個人。相應的,這兩個助理的能力也是我能夠放心交給工作的。(如果一個助理的能力不值得信任,那麼所有的底稿都需要复核,所有的事務都要重新教,這對帶隊是非常大的工作量。)相對穩定的項目組才有效率。(當然,如果在大所裡,則應該用統一的標準要求帶隊也是以統一的標準培訓助理,這樣即使項目組成員不穩定也能保證效率,這也就是二戰時美式的通用性和日式的非通用性的對比吧,不過無論如何,都比既不通用,還不穩定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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